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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和联网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4-09 13:59:19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阳、朝阳、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葫芦岛市行政执法中心,沈抚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确保平台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把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市要成立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平台建设资金,调配平台用房,采购平台设备,选调系统管理人员,明确平台建设责任主体,确保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有力推进。


  二、要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已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市,要制定平台联网建设方案。未完成平台建设的市要编制平台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平台建设方案应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进行制定。方案中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联络员,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后上报审查。各市级平台建设方案经省厅审核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平台建设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要抓紧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尚未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二是沈阳、大连、鞍山、抚顺、锦州、盘锦等6个城市的平台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与国家平台联网工作,并完成国家验收。三是其它各市(含目前尚未完成平台建设的市)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与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的联网工作,并在2021年年底前通过国家和省厅验收。


  请各市抓紧组织推进本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务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情况和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方案报我厅城市管理监督局(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滨024-2344768223447676(传真)


  邮箱:csgljdj@163.com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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