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手机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中心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成功案例
会员中心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0年第1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0年第18号)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2-12 15:33:05 浏览:次
在线收藏
2020年第18号
温 馨 提 示
证书领取须知:
1、 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 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证书领取地点: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按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3-47)窗口领取、换发证书。 (疫情期间,可选择通过省级政务服务预约电话:028-84549686、028-86947423预约到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邮寄方式(企业自行支付)领取。(将“证书领取须知”的材料先行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3-47)窗口,联系电话:028-86911482))。
二、按照川建审发【2018】839号文件,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在通告发布后,依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所在市、州(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换发证书。(具体事宜请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业绩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t.sc.gov.cn。
备注:1、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2、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附件:
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4日
本文链接:http://www.ccctc.org.cn/showinfo-5-1831-0.html
上一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4号)
下一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0年度第二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相关文章
最近更新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关于申请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第十八批)的公示
关于23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的处理意见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2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评审结果的公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四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 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工程建设地质安全相关法规标准
《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解读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
上海京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广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原则(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