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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坚守“真私募”定位 推动适时出台私募基金条例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1-08-31 09:40:32    浏览:次    在线收藏

“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回归私募定位和支持创业创新的根本方向,坚守‘真私募’定位,坚持私募姓私,严格规范募投管退全链条各环节运作。”今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坚持分类施策、扶优限劣,支持真私募,打击乱私募,坚决出清伪私募,推动形成良好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分别达5.5万亿元和12.6万亿元,较2016年底分别增长1倍和2倍。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


  在规模体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私募基金,如何坚持支持创业创新的根本方向,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私募基金机构如何在促进产业升级的同时,形成良好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


  易会满对此表示,证监会将坚守监管的主责主业,推动适时出台私募基金条例,持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力量,进一步改进监管服务,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悉,近年来我国基金业支持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日益显现。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对于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日益发挥出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私募基金投向各类股权项目本金7.6万亿元,其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种子期和起步期企业本金占比分别达28%、26%和33%。试点注册制以来,超过八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超过六成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都获得过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支持。


  易会满也指出,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主要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通过为实体企业提供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权资本,支持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发展壮大和重组重建,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然而,国内一些机构在发展中偏离了应有的定位,以私募之名变相发行公募产品,随意设立资金池,违规变相吸储、放贷,甚至擅自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资产。行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真私募与伪私募并存,优秀管理人与“伪”管理人并存,接受登记管理和市场无序生长并存等乱象,损害了行业形象声誉,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与行业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是我们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总方向、总要求。”易会满表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十不得”的监管底线要求,全面梳理完善募投管退全流程全链条风险控制体系,自觉远离各种行业乱象。


  同时,易会满希望基金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服务、自律、桥梁、创新”的职能作用,深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改革,完善登记备案标准、流程,提高透明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便利合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着力解决一批行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市场体验感和满意度。


数据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