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很多建筑企业因其经营活动无法获取盈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以致走向破产,这属于经济性失败;而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危机,则属于财务性失败,根据不同形式,又可分为技术性失败和破产。
一、企业急需重组的原因
为迎合市场变化,在变动的市场环境中获取稳定的发展空间,这要求企业内部环境也需进行优化整合。尤其是针对经营管理人员过于保守或盲目、管理者缺乏对市场变化、行业发展等不利因素的充分认识的企业,需要通过重组提高管理效率,培育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财务危机及重组方式
当建筑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有两种重组方式:
1、资产重组
企业资产重组,包括出售非核心资产、与其他公司合并、减少资本支出等方式。
2、财务重组
财务重组包括自愿和解、破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
自愿和解: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自愿协议进行的重组,包括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准改组债,债权人可通过托管或自愿清算等方式进行。其中,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是指为了对债务人实施控制,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实施此阶段后,债权人可采取第三方代管或实施某种资产转让等措施;准改组即征得债权人和股东同意,不立即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和向股东派发股利,,这不需要法院参与,也会导致其协议执行缺乏法律保障。
破产重组:其关键在于重组计划,建筑企业需要估算企业重组价值,调整原来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财务费用,促进资产流动。主要做法包括对债务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调整资本结构,对原有证券估价。
破产清算:指企业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一般会进入破产申请、和解整顿、破产清算和破产财产分配这四个程序。其职责主要是处理公司未结束的业务、追回/偿还债务、清理公司财产等事宜。
三、估算重组企业价值: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即通过估算重组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可通过分析企业未来经营环境,预测未来收益现金流量,用确定的贴现率对企业未来现金流入量进行贴现,估算出重组后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