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导致建筑企业并购重组业绩“失诺”的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因素,也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即并购方A经营业绩受到牵连,濒临退市,商誉减值;而被并购方B也同样面临债务危机,面临破产;由于信息不对称,致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一、对并购方A的影响
1.企业大额计提商誉减值。所谓商誉,即企业并购所付出的总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当被并购方B业绩承诺失诺时,并购方A就要计提商誉减值,而这会导致并购方A的净利润亏损。
2.上市公司业绩受牵连,面临退市风险。由于被并购方B未实现业绩承诺,所造成的大额商誉减值直接影响了并购方A的盈利。被并购方B陷入财务危机时,会导致并购方A的大批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冻结,人员流失等,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牵连,濒临退市。
二、对被并购方B的影响
被并购方B深陷债务危机,濒临破产。业绩承诺人背负巨额补偿款。业绩承诺人,一旦业绩承诺失败,可能会丧失了自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背负巨额债务,且个人信用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对中小股东的影响
业绩承诺协议中附带的补偿协议,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对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中小股东利益受损这一问题。
综上所述,并购方在进行并购重组前,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评估业绩承诺人的偿债能力,并对标的企业加强监管;被并购方要合理评估自身能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被并购后要积极配合,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合理作出经营决策;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则需不断完善业绩承诺机制的相关规定,加强并购重组双方的信息披露监管,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