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根据《水利部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淮河水利委员会结合流域实情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湖泊萎缩水面逐步恢复。流域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淮河干流及重要湖泊生态流量(水位)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基本建立,规划约束机制较为完善,重要河湖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管控得到加强,并基本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划定;存量“四乱”问题基本清零,新增“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向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逐步回升。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8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0%以上。
《实施方案》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淮河流域水资源与水域岸线空间,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提出了重点抓好萎缩干涸湖泊与断流河流修复、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措施七个方面27项任务。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将按照水利部部署安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淮河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努力打造让流域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数据来源: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