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手机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中心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成功案例
会员中心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国中水务2.04亿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
国中水务2.04亿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18-07-17 09:59:42 浏览:次
在线收藏
一、交易概述
国中水务2.04亿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
国中水务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向厚康实业等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交易作价约2.04亿元。根据预案,公司拟以每股4.08元,向厚康实业和李靖菀、肖惠娥等九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合计约4995万余股,收购洁昊环保56.64%股权。交易标的预估值2.04亿元,增值率121.87%。
对于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洁昊环保剩余股份,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暂未与交易对方达成收购协议。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洁昊环保剩余股份以及未参与本次交易的洁昊环保投资者所持洁昊环保股份的相关安排作出如下声明:
“1、上市公司有意向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以现金方式收购除本次交易对方之外的洁昊环保投资者所持洁昊环保股份(以下简称“剩余股份收购”),剩余股份收购价格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一致,期间如洁昊环保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剩余股份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前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条件,但剩余股份收购安排是否实施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3、前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须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届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但未通过上述剩余股份收购安排,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述剩余股份收购义务;
4、上市公司暂无计划收购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洁昊环保剩余股份(如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次交易对方拟将其所持有的洁昊环保剩余股份(如有)继续出售给上市公司,则上市公司届时将根据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与相应交易对方另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3单元25层8号:
3.法定代表人:尹峻
4.注册资本:165393.513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三、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洁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肖惠娥
4.成立日期:2011-04-07
5.注册资本:9751.215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165弄13号228室
7.经营范围:从事环保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水管阀门、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
四、其他事项
来源:中国证券网
本文链接:http://www.ccctc.org.cn/showinfo-3-872-0.html
上一篇:
中环装备收购兆盛环保
下一篇:
上海电气拟向保利协鑫收购江苏中能股权
相关文章
最近更新
上海京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广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宁波建工高溢价收购中经云背后:业绩增长放缓,急需开拓新市场
甘肃能源获注133亿资产平衡电力布局 标的公司未来4年或盈利超46亿
福能东方:拟收购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公司40.01%股权
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
绿地9.6亿收购江苏省建
22.35亿元起拍!万科转让深圳湾超总地块
金轮天地8.44亿收购香港一宗地
华电国际拟收购华电集团旗下8公司股权
韩建河山拟斥资3.2亿收购清青环保100%股权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24年第27号令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
《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企业破产重整中的保壳效应分析
宁波建工拟15.27亿元收购宁波交工100%股权
报告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