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许可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数据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