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清兰嘉苑项目配建2—幼儿园等11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4-03 09:29:40    浏览:次    在线收藏

按照《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15),我委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项目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清兰嘉苑项目配建2—幼儿园等11个项目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应星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永开

电  话:022-28468612

附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20年4月2日

  1. 附件下载浏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