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关心的是如何投标新的项目.住建部在2016年2月19日颁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的计价规则,即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X(1+正值税税率11%),税前造价中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这个规定说明,营改增后,原来按照3%营业税税率进行招标报价的计算规则将被废止.以不含税预算成本加上11%税率投标报价完全合法.仅仅根据这一点,企业就可以开始筹划新工程的投标报价.这也是城市规划与设计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最重要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