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并购标的公司,获取控制权的一种渠道是并购基金。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企业并购后,通过重组改造等方式,实现公司价值增值,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并购基金属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
按企业并购基金投资策略分类
一、控股型并购基金
即以获取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为目的,主导目标公司整合、重组及运营。控股型并购基金能够提高并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具有以下三种特征:
1、投资前提:获得并购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2、运作手段:杠杆收购
3、安全保障:具备整合能力优势的管理团队。
二、参股型并购基金
参股型并购基金主要起协助作用,即通过提高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来协助其他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通常有以下两种参与方式:
1、为建筑企业并购方提供融资支持。并购企业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为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向标的公司进行适当股权投资。中国证监会主张尽快设立适合资本市场阶段发展的参股型并购基金,尤其支持证券公司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形式开展参股型并购投资业务。
按企业并购基金融资方式分类
一、直接投资
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购基金与管理层之间会事先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以保证未来投资能顺利退出。由管理层按照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回购并购基金所持有的那部分股权;同时为防范回购风险,并购基金会要求管理层将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质押,一旦回购不成功,质押股权将无偿归属于并购基金。
二、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即并购基金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约定用目标公司的未来经营利润偿还,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后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或管理层其他资产为还贷担保。
三、直接投资+信托贷款
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提供管理层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并购基金主要借此方式降低单纯作为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投资风险。
经济社会不断多元化发展,中小企业面临信贷、发债、股权融资等困难,而并购重组投资能够有效推动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建筑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结合自身情况加以斟酌,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为企业带来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