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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购合同主要条款

作者:锦洛    时间:2021-09-30 09:50:00    浏览:次    在线收藏

建筑企业收购目标公司时,采取资产收购方式。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资产收购合同是由收购双方就收购流程和条件所达成的协议,建筑企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对合同的这3方面加以审核,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陈述与保证条款


  即目标公司应建筑企业收购方的要求,所作出的关于转让资产现实状况的一系列陈述与保证。该条款是目标公司担其保证义务,从而为建筑企业收购风险的合理承担提供重要判断依据。通常情况下,条款内容包括:


  1、主体是目标公司


  必要时,建筑企业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共同做出陈述与保证,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以便在目标公司转移资产或被依法强制解散等情况下能够得到较为周全的防范。


  2、转让资产的权利状况


  目标公司保证与资产相关的企业文件、会计账册、权利证书等的真实性。若有债务状况等现象,还需做出相应陈述与保证。


  二、价格和费用条款


  1、价款数额和形式


  收购双方可以收购资产的评估价为基础,协商资产转让价格。其中,收购方若承担目标公司债务,则应相应扣除转让价格。


  价款形式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有价证券,也可以是现金与有价证券的组合。


  2、支付方式


  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完成,也可以分期付款。


  3、资金来源和费用分担


  建筑企业收购方要保证支付资金的来源合法,双方协商分担费用包括中介服务费用、资产收购税费等。


  三、履行条款


  1、一般指定某一日为交割日。交割日后,收购方承担收购资产的风险。


  2、履行条件是资产收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义务和条件,当事人履行完成该义务条件后,才正式进行资产和价款的支付。


  履行条件包括:双方应保证本次交易行为中所有陈述皆属实;本次交易已取得第三方一切必要的授权、核准;双方已获得本次资产收购的一切同意和授权,包括双方股东会通过资产转让的协议。


  3、履行期间附随义务约定。即资产收购过渡期内,为避免一定风险,应该包括这些随附义务:注意义务、告知义务、保密义务等。


  资产收购理论上对交易双方均有益处,但为防范资产转让风险,建筑企业收购双方应就上述内容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双方各自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