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风起云涌,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建筑企业并购案越来越多。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建筑企业收购涉及的利益主体复杂多样,同时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和操作性,因此建筑企业并购涉及的法律关系应是关注重点,应分三阶段考量并作相应处理。
并购程序前:法律风险评估、签署保密协议
一、法律风险评估
即评估本次建筑企业并购行为是否为法律允许的,以及相关法律对该行为是否存有特别规定。尤其是公平交易法、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相关规定。
1、《公平交易法》
基本不介入小型企业的合并。倘若建筑企业并购双方的合并,会给建筑市场带来巨大变化或其规模庞大,公平交易委员会则会进行事前审核许可。因此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时,应先查明并购是否为事先审核状态。
2、《公司法》
《公司法》中有对建筑企业并购作相关规定,建筑企业并购双方应熟悉《公司法》,在其允许范围内操作。
3、《证券交易法》
建筑企业并购通过购买股权获取经营权的,应遵守本法规范,不得进行内线交易或提早揭露资讯意图影响行情。
二、签署保密协议
建筑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诸多机密资料,双方必须要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双方利益。
并购程序中:法律审查
一、审核评估
即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评价、风险推估、各项成本分析等。
二、并购程序
因并购政策已确定,建筑企业只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可。这其中有涉及到融资契约签署、公交会、股东会、经济部、证期会等相关机构或组织、部门,牵涉相关法律问题,须进行相应审查。
另外,公司双方决议合并,应制作资产负债表等,并通知债权人。
并购后:法律问题处理
一、员工问题
建筑企业并购目标公司后,裁员需提供资遣费,并且要承认其旧年资。
二、契约整合
企业合并后,若目标公司原与第三方公司有合作,但目标公司因合并而解散,则由收购方与第三方公司重新商定。
三、无形资产整合
有关商标专利、其他智慧产权、涉及诉讼案件等须进行整合,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