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建筑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其独立承担,与股东无关。同样的,公司债权债务也应由公司自行解决。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建筑公司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办法存在这十种。
一、和解法
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可采取协商和解的方式,也可邀请第三人从中周旋,从而解决纠纷。通常是在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具备诚意,债权人可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等与债务人协商,并与其签订还款协议。
二、调解法
债权人、债务人在具备相关借款合同等事实依据、明确被申请调解的法人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可向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债务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出现反悔情况,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建筑企业涉及债务债权纠纷的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提交陈述清楚的申请书,解决债务纠纷问题。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应打民事官司。针对情况较为复杂,或对方当事人难对付、纠纷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解决。其优势在于法院处理债务纠纷具有强制执行力,且诉讼时限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五、申请支付令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以及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是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且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所谓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务的临时措施。
须有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明确,且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即根据当事人申请,公证机关审查核实追偿债款的文书,确认无疑议的,对之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八、优先受偿权法
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用来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期担保的债权后,方可对债务人主张追偿权。
根据《担保法》第32条规定,面对特殊情况,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如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因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义务,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十、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代位追偿权,即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其前提条件: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存在合法关系
②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③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债权可能面对不能实现的风险
建筑公司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办法多样,从民事到司法,从协商到诉讼,建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解决债权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