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并购重组时,签订业绩承诺往往以单向逐年承诺为主,期限为3年,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以净利润为基础。业绩承诺补偿方式主要是股份补偿。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企业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有效提高业绩承诺补偿效果。
1.选择双向业绩承诺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通常存在未完成和超额完成两种情况。当未完成业绩承诺时,承诺方则需向并购方提供相应补偿;当业绩承诺超额完成时,并购方需向承诺方进行适当奖励。
双向业绩承诺对标的公司管理层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可正向促进并购绩效的提升。建筑企业并购交易双方应在约定双向承诺的前提下,基于对标的公司情况了解和长远考虑,适当进行奖励措施。
2.选择多种考核指标
即业绩考核指标,可采用包括财务、非财务指标在内的多种考核指标,可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合理对策。另外,各类指标的设置对标的公司起到了约束作用,可促进并购业绩的提升。
财务指标,除净利润指标外,还包括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非财务指标包括市场占有率、客户指标、产品结构等。
3.延长承诺期限
业绩承诺制属于短期,一般固定为3年,这对于并购方而言属于短期博弈,一旦业绩承诺到期,可能会面临很大损失或风险,同时无法预测未来实现的业绩。建筑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业绩承诺期限。
4.选择逐年股份补偿方式
一方面可施压于补偿方,促使补偿方尽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另一方面,一旦补偿方无法业绩补偿,并购方可追究其责任,提起诉讼,避免下一期业绩承诺带来的损失。
使用股份补偿方式,其约束程度远高于现金补偿,同时具有一定激励效应,能够更好地促进承诺方努力实现业绩承诺,提高并购绩效,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