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目前市场积极培育风险投资换环境,相关制度规范也在不断完善与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据了解,有相关学者提出可采取下列对策,解决风险投资融资问题。
1.解决资金来源
即解决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社会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关于风险投资类的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同时实现私募基金的合法化。
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时,可选择管理能力较高的投资管理公司充当基金管理人,以封闭式基金管理模式进行风险投资融资。
2.完善退出机制
因风险投资属高风险融资模式,若长期持续发展是得不到相应保证的,因此当风险投资项目进入成熟期时,需要考虑退出。风险投资退出一般需要二板市场,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完成退出机制。
相应的政府机构则需加紧制定关于二板市场的运作和监督机制。在资本市场尚未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可通过下列方式退出:风险投资公司将所持有股份卖给其他企业、或者将所投资企业与即将上市企业捆绑上市实现退出。
3.明确政府定位
风险投资属社会性投资较强的行业,政府不宜参与过多,只是在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起到调控者、监管者和推动者的角色作用。主要表现为政府资本的导向作用、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宽松的规定等。
4.建立信用体系
即加强风险投资者与管理者、风险资本运作间的信用链,尤其是中介机构的诚信,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培养风险投资相关人才
风险投资的运营管理,需要较高素质和能力的人才,接受较为系统的风险投资理论培训,并积极引进原具有风险投资相关丰富经验的先进人才,推动风险投资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