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依法审查核准的大同市开发区振国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0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资质.xls
2.关于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