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手机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中心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成功案例
会员中心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0年第1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0年第18号)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时间:2020-02-12 15:33:05 浏览:次
在线收藏
2020年第18号
温 馨 提 示
证书领取须知:
1、 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 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证书领取地点: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按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3-47)窗口领取、换发证书。 (疫情期间,可选择通过省级政务服务预约电话:028-84549686、028-86947423预约到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邮寄方式(企业自行支付)领取。(将“证书领取须知”的材料先行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3-47)窗口,联系电话:028-86911482))。
二、按照川建审发【2018】839号文件,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在通告发布后,依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所在市、州(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换发证书。(具体事宜请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业绩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t.sc.gov.cn。
备注:1、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2、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附件:
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4日
本文链接:http://www.ccctc.org.cn/showinfo-5-1831-0.html
上一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4号)
下一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0年度第二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相关文章
最近更新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企业直接申请水利总承包一级
企业直接办理承装(修、试)一级/二级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关于2024年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申报企业主要信息的公示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
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关于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申报企业主要信息的公示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召开2024年度浙江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
提前6年兑现承诺!我国风光发电总装机超12亿千瓦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骏杰集团控股拟1570万港元收购建信建筑有限公司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股东权利及限制
我国建成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