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公示及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0〕81号)要求,现将9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业绩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11-878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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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