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撤销上海住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的通知》(沪建质安〔 2018〕623号)规定,我委在实施批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上海住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施工企业审批承诺内容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定不符,并未按要求整改。现决定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具体单位如下:
1.上海住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2.上海江南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