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587,233股股份、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94,329股股份、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80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901,4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