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书面异议材料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3202229 63202526
传 真:010—6320257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
附件:1.拟准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单位名单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