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跨国并购作为对外直接投资开拓国际市场的新策略。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跨国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吸收国外资金、先进技术等拯救濒临危机的企业,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恶意的并购让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变化,并且很容易产生垄断,阻碍市场竞争,影响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
跨国企业并购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客观性和普遍性等特点,存在国家政治,文化差异,公司财务,企业战略规划等多方面的风险,但这些风险因素并不都是独立的,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往往其中一个因素受到影响后续工作也会变得十分的困难,增加了收购的风险性。根据我国经济法的有关内容:公司并购主要涉及的问题除了股份和债权债务关系之外,主要就是反垄断规制的问题。我国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我国在此领域的一个重大的突破。与其有关的法律还有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等,如涉及到跨国并购,外国的法律如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等。
此外,由我国法律法规的部分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并购的态度所在。首先,商务部支持国内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我国鼓励企业创新合作方式,大力培育中国跨国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和跨国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及营销网络,实现规模和市场的扩张,形成一批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大企业,发展壮大竞争主体。
建筑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内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实际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了解存在着不对称现象,被并购方比并购方更了解有关本企业实际情况。
第二,跨国并购一般涉及较大资金的交易,因此融资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如果融资安排或者融资结构不当都可能导致风险,甚至导致并购失败。
第三,并购后重组和整合,不但包括并购双方有形资源的重组,也包括无形资源的整合,如管理、人事、组织、市场、技术、财务、产品品牌甚至包括企业文化等。重组和整合其实是对并购双方资源的重新配置。由于并购双方人员素质的不同,组织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的差异都会造成重组和整合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