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社会中,任何一家企业在经营运作阶段都需要相应的资产保障,这是企业运营的基本。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对于采取资产重组的建筑企业而言,需要经历这些手续。
一、资产重组需经历哪些手续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建筑企业申请资产重组,需递交相应申报材料,由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接收。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的申报材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即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合规的回复意见,上市公司应在到期之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及时回复意见的原因等具体事项予以公告。
而后,证监会上市部会在规定期限内对此作出决定,进行受理。另外,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来访。
2、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并购一处和二处各司其职,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提交至部门专题会进行复审,经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企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其相关资产需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相关准则和规范开展执业活动。若企业相关资产不易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的,则应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中对此进行详细分析,说明其相关资产的估价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因素等。
此外,上市公司董事会还应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价合理性及其方法、目的等相关性发表明确意见,并单独予以披露。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还需结合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市盈率等通行指标,在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中就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做详细分析。
建筑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通常表现为对其资产分布状况进行重新组合、调整和配置。这其中涉及很多内容,企业需要对此充分了解,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