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首先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通常由资产评估师根据相关法律和资产评估准则,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分析、估算。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目前主要有四种评估方法。
一、资产价值评估法
建筑企业资产价值评估,通常是评估其净资产价值,利用现存的财务报表对其进行分项评估,一般包括账面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1、账面价值法
企业资产负债的净值即账面价值。企业每年的资产负债表能集中反映其在某一时段的价值状况,但若是评估企业真正价值,还须对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注意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损失、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负债等情况。
2、重置成本法
即建筑企业重新构建一个相同企业所需花费的成本。这需要考虑到当前企业设备贬值的状况,考虑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是否合理等。
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实际上只能作为参考价值,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极小,且企业价值应是整体的表现,而不是将各项拆分进行价值评估。
二、现金流量贴现法
需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将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照既定贴现率统一折算为现值,然后去计算企业价值。
三、市场比较法
通过寻找市场种相同或相近的参照企业,对比分析二者间的重要指标,调整企业的市场价值,确定其评估价值。其中,在选择可比企业时,需要依照行业标准和财务标准,确定企业价值可比指标,以现金流量、利润等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的指标为主,参照市场进行相似/可比资产的定价,从而评估企业价值。
四、期权价值评估法
考虑到建筑企业经营灵活性,利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期权价值,经调整得出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其中,期权定价模型,认为只有股价当前价值与未来预测相关,合约期限、股票现价等都会影响到期权价值。
建筑企业总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其总价值可采用预测未来收益而后折现的方式进行评估。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需企业结合自身重组情况,加以对比分析,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资产价值评估。